中共凤翔县委组织部
关于做好选派村级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了逐步改善村级干部结构,提高干部整体素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五个一”活动安排,现就选派村级干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选派村级干部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市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以建设一支高素质农村基层组织干部队伍为目标,从各乡镇机关选派一批干部担任村级党组织领导,为推进农村“三化”进程,加
快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稳定提供坚强组织人才保证。
选派村干部坚持的原则:
一是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派农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人选必须符合“靠得住、有本领”的要求,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倾向,政治素质好,品德高尚,自律意识和纪律观念强,文化程度高,有一定的农村工作经验,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强。二是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按照《党章》和《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党纪法规,对符合条件、选拔入围的人员,按照党内程序履行任职手续。三是坚持“一村一标”的原则。实行农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任期岗位目标化管理,依据各村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现状等各个方面的不同情况,议定具体的任期目标,做到“一村一标”,确保任期目标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二、选派名额及范围
选派工作由各乡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全县各乡镇党委在乡镇机关中共选派50名左右的干部任村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新提拔乡镇副职领导和后备干部原则上都要下村担任职务进行锻炼。
三、选任办法
各乡镇采取自愿报名、群众推荐、组织提名、民主选举等程序选派机关干部任村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
四、选任村的确定
把现任村党支部书记年龄在60岁以上、党支部班子软弱涣散、经济发展缓慢的村作为村党支部书记选派村。把村级两委班子不健全、力量薄弱的村作为村党支部副书记的选派村。城关、横水、糜杆桥、南指挥、虢王、彪角、郭店、柳林各确定3个村,其余乡镇各确定2个村,选派干部任村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
五、考核与管理
1、选派干部由乡(镇)党委具体管理。乡镇党委要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加强对选派干部管理。选派干部原则上脱离原单位,坚持驻村开展工作。选派干部任期一届(三年)。
2、各乡镇要结合各村实际,制定选派干部任期内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目标,并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任期岗位目标责任制。
3、加大扶持力度,积极支持选派干部开展工作。各乡镇党委要在项目、技术、资金、信息等方面优先安排扶持,为选派干部开展好各项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4、县委组织部、基层办将建立选派干部档案,每半年对选派干部工作考核一次,表现特别优秀的予以表彰奖励,提拔干部时优先予以考虑。乡镇党委要根据本乡镇的实际在考核合格的基础上给予一定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