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组函发〔2013〕72号
通 知
各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支部),长青工业园区党工委:
根据《科级领导班子正职年度报告制度》(凤办发〔2001〕45号)文件规定,请各镇党委书记、镇长,各社区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县委各部门正职,县政府部门党组(党委)书记、行政正职,各人民团体党组书记、行政正职,县属各企事业单位党支部(党总支)书记、行政正职及以上单位缺正职主持工作的副职等人员结合实际、认真填写《党政领导班子正职年度报告提纲》(2013年),提纲所留空格不够时,可另附纸,于2014年1月24日前送县委组织部干部组,填报情况将与年度考核挂钩。
《提纲》请登录“凤翔党建网—干部园地—干部监督”栏下载,统一用A4纸打印后由本人填报。点击下载.doc
联系电话:0917-7212190
中共凤翔县委组织部
201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