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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解读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政策系列之四

时间:2012-02-09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点击:

    经过连续几年的选聘,目前全国在岗大学生村官已经达到20万人。根据计划,到2020年,大学生村官要达到40万人规模,并保持动态平衡。这支队伍将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基层党政干部后备人才蓄水池的功能将更加凸显。进一步规范大学生村官的管理考核办法,是充分激活大学生村官队伍的生机活力和保证大学生村官健康成长的必由之路。

  近日,中组部下发《关于做好2011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督促各地更加注重教育培训、更加注重管理服务,更加注重培养发展,促进大学生村官扎实干事创业、早日成长成才。实践中,各地应继续完善“三位一体”(县区委组织部、乡镇党委、村党支部各负其责)的管理模式,建立三级分类培训体系。

  中组部多次强调,大学生村官在第一个聘期内必须在村里工作,乡镇机关和上级部门不能截留和借用。可是,仍有少数地方明知故犯,或把大学生村官看作乡镇党委、政府的“最佳外援”,舍不得放回村里;或是出于安全考虑,不敢把大学生村官放到村里;或是把大学生村官当“过客”,高高挂起,没有真正交任务、压担子。不论动机如何,这些做法都违背了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初衷。

  大学生村官是中央的一项重要人才工程。它有既定的培养目标和特定培养途径。如果“村官”不在村,培养效果必然大打折扣,负面影响不容小觑。

  《通知》要求,“切实有效解决有的大学生村官被长期借调、不在村里工作等问题”。各地党委组织部门一定要下决心,让大学生村官扎扎实实在农村待几年,真正经风雨见世面,收获难得的人生财富。各地要尽快开展自查自纠,中组部等有关部门也将加强督促检查。

  在工作中,各地要进一步细化大学生村官的岗位责任,定岗定责。要按照中央领导同志的要求,对大学生村官聘期内不同阶段的工作任务提出具体规定。到了第几年该干什么,组织部门和大学生村官自己都要心中有数。要结合他们的岗位特色,给他们分配任务,给他们舞台和机会。既不能无所事事,也不能都是跑腿打杂。要让他们在参与重大工作和中心工作中得到锻炼。

  在完善考核方面,《通知》要求“注重在公务员招考等方面体现和运用考核结果”。考实考准,功夫在平时。河北实行了大学生村官述职制度,天津宁河县实行“12345”工程,细化了考核标准,设计了能引导大学生村官立足本职、服务农民群众的考核内容。考核重心要下沉,村级评价占比不宜太低。考核结果要作为续聘、奖惩、选拔任用、报考研究生、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等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

  在教育培训方面,《通知》要求各地加大大学生村官的教育培训力度,认真组织实施大学生村官培训工程,“确保大学生村官每年至少接受1次培训”。

  要建立省市县三级分类培训体系。省一级主要抓好示范培训,市一级抓好创业培训,县一级抓好适岗培训。注重采用务实有效的培训方式。大力倡导体验式跟班、专题式学习、实战式训练。课堂不一定在党校,可以是田间地头;教师不一定是名家,可以是经验丰富的村支书,要让大学生村官学得会、记得住、用得上。

  农村条件相对艰苦,选聘大学生村官,既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又要落实好激励保障政策。各地要落实《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人员编制、工资待遇、户口管理、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确保兑现。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逐人、按时、足额发放。还要加强对大学生村官心理疏导,注意发现苗头倾向性问题,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各地要会同有关部门及金融机构认真落实大学生村官创业扶持政策,支持大学生村官立足本村实际干事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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