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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商局:坚持“三结合”深入践行群众路线

时间:2014-04-01   来源:工商局 作者:李永刚 点击: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以来,凤翔县工商局结合实际,立足本职,采取“三结合”工作法,推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一是坚持把教育实践活动与日常管理和作风建设相结合。局党组结合实际,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有效载体,先后组织系统干部深入11个领导干部联系点、30多户私营企业、60多户个体工商户及20多个专业合作社,通过面对面谈话、走访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意见箱等方式,召开企业及个体户座谈会、党员群众恳谈会、包抓帮扶调研会、市场管理联席会,重点围绕行业管理、干部作风、服务意识、工作效能等方面问题,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在县局1楼大厅设置“工作人员动态管理公示牌”,将工作人员的工作状态分为在岗、外出、开会、请假、值班五种,予以动态公示,方便办事群众。为局机关和6个基层工商所配备考勤机,一日四次考勤,一周一汇总,两周一公示,一月一通报,强化纪律保障,改进工作作风,有效地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是坚持把教育实践活动与重点工作和特色活动相结合。在活动中,县工商局立足本职,对照年初目标任务,结合各阶段年度重点工作和市县组织的各种特色活动,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组织执法人员在县城及陈村、柳林、彪角、田家庄等镇的主要街道,开展“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宣传周”活动,参与执法人员3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共受理咨询服务和现场解答群众提问130人次;结合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举办了有各镇(社区)、各部门负责同志,12315申(投)诉举报联络站负责人,以及县内部分大型商场和超市、餐饮、房地产开发等消费热点行业的企业、个体经营户代表共300余人参加的新《消法》培训专题讲座,教育引导广大消费者学法用法,扩大新《消法》的影响力;联合消费者协会,举行大型“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全县20余户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参与,发放宣传材料6000余份,服务群众200余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18起,现场处理5起,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真心服务群众。
    三是坚持把教育实践活动与解决困难和服务发展相结合。县工商局领导高度重视群众最关注和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研究,想方设法,及时解决。3月初,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三送”(送温暖送政策送服务)活动,5位局领导深入“三问三解”活动包抓帮扶村,走访12户困难群众,发放帮扶资金3600元; 6个基层工商所干部,对城关社区、东湖路社区及彪角、田家庄、柳林、陈村等4个镇存在生活困难的19户个体工商户进行了看望,发放帮扶资金6000余元。县局领导组织带领有关方面负责人深入柳林镇大唐村,查看最美乡村建设情况,拨付1万元作为首期启动资金支援乡村经济发展。注册分局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深入开展“三零”服务(即零停留服务、零距离服务、零关系服务)主题活动,切实改进作风,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贴心服务。截止3月底,全县新登记私营企业95户,是去年同期的2.2倍,注册资金达到3.34亿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7户,是去年同期的2.4倍,注册资金达3103万元。
(编辑:李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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