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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通知

时间:2013-07-22   来源:考核办 点击:

 

 
 
凤考办发〔2013〕11号
 
凤翔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对上半年特色亮点目标任务进行
全面自查和重点抽查的通知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长青工业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为了全面掌握各单位年度目标任务进展情况,找问题,强举措,进一步推动落实,根据凤字〔2013〕26号文件和《凤翔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日常管理暨平时考核办法》等规定,现就上半年工作自查和重点抽查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各镇年初确定的特色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
2、各部门全年拟打造的亮点工作、重点指标、主要职能和重大活动完成情况
以上内容依据凤字〔2013〕26号《关于下达2013年度特色亮点目标任务的通知》
二、检查时限及方式
本次检查分自查和重点抽查两个阶段,以自查为主,各单位务必于7月24日前完成自查和季报表等资料的报送;考核办将在7月底前对12镇及承担重点工作任务的相关部门进行随机抽查。
     三、要求
1各镇、各部门要对照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对上半年进展情况认真开展“回头望”,扎实细致地搞好自查工作,查清问题、厘清根源,强化举措,形成客观、详实、准确的自查报告。 
2、依据《平时考核办法》,各承担指标考核和专项工作考核的部门所提供的季度考核成绩,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并送分管县级领导审签后,月底前及时报县考核办。
3、各单位要实事求是地填写报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季报表,不得弄虚作假,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把关审签,并务必于7月24日前报县考核办,考核办也将随机安排抽查。(表格一律用A4EXCEL表格形式,各附件可在凤翔党建网下载)
 
  附件:1、镇(社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呈报表;
     2、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呈报表。
 
        
     凤翔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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