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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翔县公开选拔部分县级部门和科级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简章

时间:2012-02-22   来源: 点击:

为了积极推进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运用竞争机制,更广泛地发现和选拔年轻优秀人才,依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拟通过考试考核公开选拔部分县级部门和科级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这次公开选拔工作在县委领导下,成立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李炳奇同志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杜昌,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张居海,县人社局局长李宏志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公开选拔工作。具体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监督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各镇、各部门积极做好宣传和组织报名工作。

二、报考岗位和名额

县级部门和科级事业单位领导干部,17名。具体岗位如下:

1、县工信局副局长1名(副科,公务员岗位);

2、县统计局纪检组长1名(副科,公务员岗位);

3、县信访局副局长1名(副科,公务员岗位);

4、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中心)副(局长)主任1名(副科,推公事业岗位);

5、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副科,事业岗位);

6、县科技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副科,事业岗位);

7、县本级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副主任1名(副科,推公事业岗位);

8、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副主任1名(副科,事业岗位);

9、县城镇建设管理所(县城市园林管理所)副所长1名(副科,事业岗位);

10、县建筑规划设计室副主任1名(副科,自收自支事业岗位);

11、县横水河灌溉管理处副主任1名(副科,差额事业岗位);

12、县东风水库灌溉管理处副主任1名(副科,差额事业岗位);

13、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站长(副所长、副主任)1名(副科,事业岗位);

14、县种子管理站站长1名(副科,事业岗位);

15、县妇幼保健院院长1名(正科,事业岗位);

16、县计生服务站副站长1名(副科,事业岗位);

17、县食品药品稽查队队长1名(副科,事业岗位)。

三、报考条件和具体范围

1、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2)干部身份;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45岁以下(含45岁,1966123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2、具体范围

(1)公务员和推公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岗位报考的人员范围:在科员岗位任职满三年以上。

在事业单位任职1年以上的副科级领导干部或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及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也可报考。

(2)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岗位报考范围:在事业单位任9级职员职务满三年以上。

(3)县妇幼保健院院长由全县具有医师职业资格证的副科级领导干部报考。

(4)县计生服务站副站长在全县计划生育和卫生系统的干部中报考,且要符合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岗位的报考范围。

四、方法步骤

1、发布公告

在凤翔电视台等媒体发布公告。

2、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2130日(正月初八)至22日(正月十一)在县委组织部干部组报名。报名时需携带单位推荐证明、报名表、近期2寸免冠彩照3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证明本人干部身份的资料。

2)资格初审:由县委组织部干部组按规定进行资格初审。

3)办理报名手续:资格初审通过后办理报名手续。

4)资格审查: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其中,县妇幼保健院院长、县计生服务站副站长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职位,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如果低于10:1,该职位自动取消,不予公开选拔;其他岗位按照公务员(或推公事业)和事业岗位两种类型综合平衡报考人数,确定笔试对象,如报考的总人数低于10:1的比例,将根据实际情况,取消相应的报考岗位。

5)领取准考证:201223日(正月十二)在县委组织部干部组领取。

3、统一考试

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组成。

1)笔试:201225日(正月十四)上午在县儒林小学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治理论和政策水平、行政管理知识等。笔试结束后,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气质与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结束后,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面试成绩及考察对象名单。

4、组织考察

由县委组织部严格按照考察工作的有关程序和要求组织考察,并进行测评。

5、研究决定

考察结束后,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综合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等额提出任用建议,按有关程序报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6、办理任职手续

对县委常委会议决定任用的干部进行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职问题的,办理有关任职手续;需办理调任手续的,调任程序办理后,办理有关任职手续。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提出免职意见。

对经过考察符合任用条件但未能任用的人员,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纳入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

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中共凤翔县委组织部

                                                201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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