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凤翔县委常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计划
(2014年8月)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为切实抓好县委常委班子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有关工作,落实常委班子制定的整改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加强常委班子自身建设,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制定计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解决常委班子“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管理制度、工作制度、监督制度、考核制度相互配套、相互衔接的原则,完善已有制度,制定新的制度,废止不适用的制度,切实形成便于遵循、落实、检查的制度体系,用制度机制巩固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
坚持聚焦“四风”。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个不准和县委二十三条规定要求为切入点,聚焦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找准症结,抓紧修订完善已有制度,建立健全新的制度,通过对关键性制度的完善和突破,最大限度地堵塞滋生“四风”的漏洞。
坚持务实管用。注重制度建设的实体性规范与保障性规范相结合,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要求,紧密结合具体问题的实际,加强调研论证,提出务实管用可操作的措施和办法,防止内容繁杂、空洞无物,确保建立的制度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能长期管用。
坚持配套衔接。注意与中央、省市委及有关部门已经下发和将要下发有关制度保持衔接,避免重复建制度。对相同领域、同一方面需要制定出台的制度进行整合,能合并的合并,能联合制定的联合制定,不搞多头制定、重复制定。
坚持长效立制。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从实际需要出发,把制度建设作为回应群众期盼和社会关切的有效手段,成熟一个制定一个,循序渐进,提高密切联系群众的觉悟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确保县委常委班子始终践行为民宗旨、坚持务实作风、保持清廉本色。
二、具体任务
1、修订《中国共产党凤翔县委员会工作规则》。由县委办负责,12月底前完成修订。
2、修订《县委常委会议议题申报和各镇及县级部门列席会议汇报工作制度》。由县委办负责,9月20日前完成修订。
3、修订《县级四大班子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由县委办负责,9月20日前完成修订。
4、修订《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由县委办负责,9月20日前完成修订。
5、修订《书记办公会议事规则》。由县委办负责,9月20日前完成修订。
6、制定《党政机关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由县委办负责,9月20日前完成制定。
7、制定《凤翔县县级领导接待工作规定》。由县委办负责,9月20日前完成制定。
8、制定《县委决策事项督促检查办法》。由县委办负责,9月20日前完成制定。
9、制定《县委贯彻落实中央<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由县纪委负责,9月20日前完成制定。
10、制定《县委常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由县纪委负责,9月20日前完成制定。
11、制定《关于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由县纪委负责,9月20日前完成制定。
12、修订《凤翔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由县委组织部负责,9月20日前完成制定。
13、修订《县委全体会议对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由县委组织部负责,9月20日前完成修订。
14、制定《县委常委会研究任用干部表决办法》。由县委组织部负责,9月20日前完成制定。
15、制定《县委常委民主生活会制度》。由县委组织部负责,9月20日前完成制定。
16、制定《县委研究任用干部初始提名暂行办法》。由县委组织部负责,9月20日前完成制定。
17、制定《县委常委党建联系点制度》。由县委组织部负责,9月20日前完成制定。
18、制定《凤翔县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资金争取三项重点工作“五明示五督办”实施办法》。由县委组织部负责,9月20日前完成制定。
19、修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由县委组织部负责,9月20日前完成修订。
20、修订《干部考察规范》。由县委组织部负责,9月20日前完成修订。
21、修订《凤翔县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由县委宣传部负责,9月20日前完成修订。
22、修订《县级领导新闻报导规定》。由县委宣传部负责,9月20日前完成修订。
23、制定《县委常委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由县委政法委负责,9月20日前完成制定。
24、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外干部工作的意见》。由县委统战部负责,9月20日前完成制定。
25、制定《县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制度》。由县委农工部负责,9月20日前完成制定。
26、修订《县级党政领导干部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制度》。由县信访局负责,9月20日前完成修订。
三、工作要求
县委常委班子制度建设工作,由各责任部门结合实际进行,时间安排从8月份开始,除个别制度外,到9月20日结束,总体上要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治理、及时完善制度。
1、落实责任。县委常委班子制度建设由赵新年同志牵头抓总,各分管常委分工负责。各分管常委要切实负起责任,组织力量抓紧做好相关制度起草修订工作。各负责部门要将此项工作作为本部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研究,精心组织,确保高质量完成制度制定修订任务。
2、开门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或经过群众讨论,确保制定修订出台的每一项制度针对性强、可实用、可操作。加强制度的公开和宣传,推出的制度要及时公开,并向群众做好宣传工作,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3、加强监督。县委办要及时跟踪掌握各责任单位制度制定修订进展情况,做好协调指导。同时,对制度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对制度建设大而化之、应付了事的单位,该补火的补火,该推倒重来的推倒重来,查漏补缺,补弱固强,确保制度建设收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