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凤翔县委组织部工作职责
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凤翔县县乡机构改革方案》;县委组织部是县委主管党的组织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县委有关的规定、决议,搞好全县组织、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
2、负责全县党的基层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对全县各级党的基层组建设进行调查研究,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建议,并进行宏观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县委管理的科级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日常管理教育、年度考核和跟踪考察、届时考察、届示考察,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搞好向人大、县政协的干部推荐工作。
3、负责全县党建工作长远规划、年度目标任务的制定、督促和考核工作,承办县委党建领导小组的日常业务。
4、研究提出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意见。
5、规划、检查、指导全县党员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负责县级部门党组织和乡镇机关支部党员发展考察审批,抓好党员电化教育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
6、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搞好党员“双评”、负责向省、市、县委推荐党内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
7、负责县委管理干部和县、乡党群部门一般干部的培养、考察、调配、任免、审批、管理、退休及工资福利审批,负责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等工作,促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8、研究制定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年度规划,做好科级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
9、对全县干部培训教育工作进行规划指导,督促检查,组织县委管理和干部和各级常务(政工)干部的培训教育。
10、负责科级企事业部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审批,对全县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11、协调管理党的关系在县委的驻凤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12、负责县级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和全县参照管理工作的指导。
13、指导全县干部审查工作,办理县委管理干部出国出境的政治审查,对干部审查作出审查结论。
14、负责全县党费的收缴管理。
15、负责组织、干部工作年度统计工作,办理党员干部的来信访工作。
16、做好县委管理干部的档案管理,并指导全县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史资料征集、编纂工作。
17、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指导,管理县委老干部局。
18、完成县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县委组织部内设置3个组;秘书组、组织组、干部组。县党员电化教育中心、组织史资料征编办公室在组织组。干审组设在干部组。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委组织部行政编制13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2名。工勤事业编制1名。县委老干局设在县委组织部(其中1名副部长兼任老干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