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驻村干部在乡村振兴中的生力军作用,用好用活驻村工作队职能优势,激发驻村工作队员的工作能动性,积极性,凤翔区紧扣驻村工作管理、谋划、考核、约束四方面,持续压紧压实各方管理职责,提升驻村干部队伍管理水平,助推驻村干部在乡村振兴一线发挥作用,更好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压实各方管理,确保履职尽责。各镇党委按照驻村干部日常管理要求,从严落实“月检查,月例会”和积分星级考评管理制度,强化日常考勤管理,坚持“月公示、季汇总”制度,督促驻村干部抓实村集体经济壮大,基础设施完善,帮助群众联系就业务工,做强特色产业,按要求常态化遍访走访,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各派出单位严格履行派出单位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汇报,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驻村帮扶专题会议,主要领导每半年、分管领导每季度至少到村调研指导、解决问题一次,做好派驻干部脱产驻村的管理监督职责,强化定点帮扶与驻村帮扶责任捆绑。
科学精准部署,确保执行有力。各镇党委结合年度重点任务安排和中、省、市、区督导检查反馈意见,统筹安排,全面谋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推进举措,针对各级反馈问题及时召开专题研讨会,对发现问题逐条梳理,分类施策,按期销号,不断补齐短板弱项。各选派单位根据村情实际和单位职能职责建立定点帮扶目标责任清单、帮扶联系人(含驻村干部)责任清单,制定帮扶事项、细化帮扶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帮扶目标任务紧扣乡村振兴任务要求,符合村情民情,帮扶举措可操作性强。驻村第一书记(兼驻村工作队队长)要做好带头引领作用,带动驻村工作队员研判村情,走访农户,每周召开工作例会,针对走访情况,对村集体产业发展等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合理化建议。
全面考核奖惩,确保激发动力。派出单位要将驻村干部选派工作与干部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注重干部的基层锻炼,在评先评优、提拔使用、晋升职级、评定职称方面,予以向驻村期间工作出色,成绩显著的优秀驻村干部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及时落实驻村干部生活补助、通信补贴、交通补贴、定期体检、办理保险和谈心谈话等关心关爱措施,提升驻村干部工作热情,强化驻村帮扶成效,促进安心驻村、担当作为。对驻村工作履职不到位,不能胜任驻村帮扶工作,不服从管理的驻村干部及时召回调整,对被召回调整的驻村干部2年内不得提拔任用,被责令召回的驻村干部,派出单位年度乡村振兴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1年内有2人次被责令召回的,派出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严明纪律要求,确保廉洁公正。各镇党委对驻村干部存在“两头挂、两头跑”、在岗率低或违反驻村干部管理规定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区委组织部和区农业农村局,未及时上报的,追究镇党委主要领导责任。各派出单位要对驻村干部脱产驻村、履职尽责、工作成效和群众认可度随时进行督导检查,关注驻村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对存在违规违纪等违反党纪党规的事件,及时向区委组织部反映。各驻村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遵守驻村干部“九严禁”纪律规定,进一步强化规矩意识,紧绷纪律之弦,以优良的工作作风助力乡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