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各级党委(党组)要把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作为党员队伍建设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坚持“学习培训有广度、覆盖排查有深度、处置判定有精度”三步走工作机制,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切实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培训有广度。采取讲纪律党课、作专题辅导、观看警示教育片、交流研讨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统一,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向着理想信念高标准努力,教育引导党员明底线、守初心,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以党的纪律为尺子,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
坚持全面部署,覆盖排查有深度。由组织部牵头,各基层党组织配合,组织各党(工)委相关负责人,对照《办法》专题研究讨论,全面把握政策要求,掌握不合格党员的认定标准、处置方式和具体程序,通过各基层党组织自查、组织部门联合抽查等形式,对党员开展全覆盖、无死角摸排,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和“数据准”,对症下药做好组织处置工作。
坚持严谨细致,处置判定有精度。牢牢把握六大标准,准确识别、认定不合格党员,做到“五个区别开”,重点区分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个人原因和组织原因、一时表现和一贯表现,做到定性合理恰当。同时,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协调沟通,做好制度衔接,正确处理好组织处置同党纪处分的关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处置,确保事实清楚、过程透明处理恰当、手续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