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婚丧嫁娶事宜申报表
申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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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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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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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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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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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员 范围及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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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请时间 及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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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请规模 |
桌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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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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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诺 事 项 |
1、不以分批次、多地点等方式变相突破规定的规模; 2、不以任何方式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干部职工参加婚丧嫁娶事宜,严禁收受管理或服务对象的礼金,借机敛财; 3、不动用公车、公物、公款等公共资源; 4、不以单位名义赠送礼金、礼品; 5、不在本单位或其他单位报销或变相报销费用; 6、不影响正常公务活动、单位工作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 7、不搞有损社会公德的庸俗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 8、事后10日内将办理情况向组织人事部门如实报告。 承诺人(签字): |
单位党委(党组)书记意见 |
党委(党组)书记(签字): 年 月 日 |
干部监督部 门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组织部门 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
注:婚礼应在5个工作日前申报,丧事办理应及时申报;本表一式两份,分别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办理婚丧嫁娶事宜报告表
报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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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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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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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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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请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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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请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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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请 规模 |
批准 规模 |
桌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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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席 价格 |
饭菜价格 (元/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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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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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 规模 |
桌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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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水名称及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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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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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烟名称及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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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理 情 况 说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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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门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注:事后10日内填写此表,本表一式两份。由本人向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并报纪检监察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