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鸡市委办、政府办命名表彰了2014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凤翔县市民中心荣获“宝鸡市2014年度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凤翔县市民中心位于县城西区,占地面积11919平方米,2013年4月投入使用。有县质监局、县司法局和县人社局及其下属单位县医保中心、县居险中心、县养老经办中心等6家单位,干部职工200余人入驻办公。
近两年来,全体入驻单位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创建文明单位为抓手,突出抓好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大力培育勤俭节约、遵德守礼、孝老爱老等社会新风尚,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常态化,着力打造市民中心亲民、为民、利民的服务窗口新形象。在抓好精神文明建设的同时,市民中心从基础设施入手,积极实施硬化绿化亮化工程,并在一楼综合性服务大厅安装LED业务流程大屏1个,业务办理屏30个,制作各单位业务告知版面牌10个,办事服务指南1处,填写桌凳20余张,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塑造了整洁、绿色、生态、时尚的城市窗口。
(编辑:李晓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