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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翔:强化问题导向 创新预警机制 督办助力发展

时间:2014-10-20   来源:考核办 点击:

     督查工作是推动任务落实的有力杠杆,也是促进作风转变,提高工作效能的有效手段。从近年督查工作开展情况来看,在推动和服务全县大局、中心和重点工作高效落实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暴露出来了许多不足和问题,比如:督查工作有时缺乏系统安排,针对性不强;参与督查人员缺乏培训,专业性不强;督查工作浮在面上,深入度不够;对深层次的问题触及的少,实效性不强,这些问题从根本上制约了督查工作的健康发展,也影响了督查工作作用的发挥。

    一要强化问题导向。明确“督查什么”,是开展督查工作的首要条件,特别是在制定督查内容时,强化问题导向,是最关键的一步,在以往的督查中,我们常常强调在督查过程中去查找存在问题,这样做虽确保了所查问题的客观真实,但从督查时效性上讲,是滞后了一步,慢了一拍。为了确保每次督查的实效性,增强针对性,切实做到什么有问题,就督查什么,有什么问题就着力解决什么,我认为,只有将查找问题这一环节前移,在启动督查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列出问题清单,明确督查方向和目标,才能有的放矢,才能对症下药。比如,对某一滞后项目的督查,首先,督查人员要明确制约项目建设的因素是什么,是土地问题,还是资金问题,是审批环节的问题,还是环境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其次,要根据主要问题明确相关责任单位和协办单位工作任务,提出时限要求等。只有真正把功夫下在前期准备上,强化问题导向,才能确保督查工作实效。
    二要创新督查方式。创新是一切工作的活力源泉,要使督查工作更具活力、更有成效,就要勇于打破“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大兵团作战式”的固有模式,善于根据所督查事项的性质、所要达到的督查目的等,创新督查方式,分类对待,比如:对某一工作相对滞后的单位,可提醒督办,发出督办提醒函,要求接函单位要及时查缺补漏,分析原因,强化措施;对已纳入督办的事项,要积极跟进,实施跟踪督办,深入现场,掌握真实进展情况,提出要求,确保督查实效;对严重滞后事项,报请大督查领导小组,联合主管单位、效能监察等部门,开展联合督查,迅速打开局面;针对工作落实的难点问题,可开展调研督办,深入落实过程,开展调研分析,提出有深度的建议意见,促进问题尽快解决。同时,对于一些需要预警的事项,可采取舆论督办的方式,充分发挥电视台、报纸、网络媒体等舆论监督和“两代表一委员”监督作用,实施社会监督性督查。总之,对于不同的督查事项,要有不同的方式,只有明确“怎么做”,才能确保每项督查取得实效。
   三要加大跟踪问效。督查工作中往往存在后续乏力或一督了之的问题,这既是督查人员工作不实的表现,更是督查工作运行机制上不健全,后续制度不完善的体现。督查工作重点在解决问题,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办理成效的好与坏,关键在后期的跟踪问效和考核评定上,要着力于健全督办台账,对每次督办结果都要详实记录备案,切实做实跟踪问效的依据,比如:对于招商引资工作,日常督办由招商局具体负责,建立记实台帐,详实记录过程推进情况,对存在问题做到及时发现,提早介入。县考核办同时要建立督办台帐,分优秀、一般、较差、未办结四个等次记录备案,实行扣分制,首次督办提醒办理结果为较差、未办结的分别扣0.3分、0.5分,二次下发督办函的扣0.5分,对督办函发出后仍不能及时办结或受到通报批评的扣1分,年终纳入考核总分,对屡督不办、严重影响考核全局的,年终考核予以降等,使督办工作真正与考核相挂钩。
    四要紧扣工作重点。拿每年四季度来说,此阶段是各项目标任务冲刺达标的关键时期,针对存在问题,从考核角度讲,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督查:一是对于个别赶齐进度困难较大的指标,如外贸进出口总额、引进外资等,要采取联合督查和调研督查的方式,督促工信局、招商局等单位,深入企业,积极动员,查缺补漏。二是对于超额较小的社会发展指标,如污水处理率、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气污染防治、人民健康指标、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城镇登记失业率等社会保障指标,要采取提醒督办的方式,督促各责任单位主动作为,全力冲刺,并积极与上级协调沟通,争取更大超额。三是对于个别滞后项目建设,如西凤酒城一期项目、宝氮整体搬迁技术改造一期项目、液化天然气LNG加注环保项目、冠森国际商城项目、仓储物流中心项目、恒源新城建设项目、柳林镇供水工程,县发改局要逐一列出问题清单,报县大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联合督查的方式,纵向深入,督促责任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举措,合力推动。
(编辑:李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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