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县采取四项措施 强化干部作风建设
近期,凤翔县为消除乡镇、部门因县乡换届、干部调整而放松对干部管理,推进工作力度弱化、落实工作措施不力的思想情绪,下发文件,提出四项纪律要求,强化干部作风建设,推进工作落实:
一是进一步明确责任。各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加强对换届后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教育培训,提高自身素质,树立新形象,适应新要求。
二是进一步抓好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对照县委、县政府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认真开展“回头望”,特别要对照县纪委全会安排的工作任务和凤纪发(2011)6号、(2011)9号文件要求,特别是制度创新、查办案件、示范点建设、特色亮点等工作逐一对照检查,按照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落实。
三是进一步加强督查。县纪委监察局、县效能办要对各乡镇、各部门落实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效能监察。特别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创新、纪检监察亮点特色工作的督促检查,促进工作。
四是进一步强化问责。县纪委将对上半年检查考核情况通报全县;对思想不重视、态度不积极、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乡镇、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到县纪委说明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半年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推动不力的,给全县造成不良影响的,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