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区第五届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选拔
公 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人才振兴战略实施,不断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进一步调动各类人才为“主动融入主城区,争当发展排头兵”尽智献力,根据《凤翔区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第五届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数量
各行业、各领域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各类优秀人才(凤翔区第四届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中符合条件者可继续参与),数量控制在20名左右。
二、选拔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中国国籍,身体健康,申报拔尖人才时,男性及副高以上职称的女性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64年9月以后出生),副高以下职称的女性一般不超过52周岁(1969年9月以后出生);
(四)在凤翔工作一年以上。
(五)在近3年内具有下列成绩之一,40周岁以下青年可适当放宽条件:
1.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等奖项的人员;
2.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农业科学技术推广三等奖以上的人员;
3.已成为我区某一行业或某一领域的技术带头人,并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人员;
4.获得市级优秀新产品、技术开发三等奖以上,并获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人员;
5.在工程设计、规划设计、工艺设计、工艺美术设计等方面,获得市级三等以上优秀设计奖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人员;
6.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人员;
7.在区级以上重点工程、重大科研项目中起关键作用,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解决了重大技术问题;或在引进消化、推广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在企业技术改造中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在同行业中有较大影响,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主要科技管理者和专业技术人员;
8.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经营管理工作,尤其是在区内的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重点产业中,能运用现代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有重大改革创新,并经市场检验,对推动技术创新和促进生产力发展贡献突出,所管理的单位连续3年以上位居全区先进行列的主要经营管理者;
9.长期工作在农业、工业、服务业第一线,获得省级优秀技术能手或市级以上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的人员;或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有重大技术革新,产生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或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某种绝招绝技,产生重大影响,并在带徒传技方面成效显著的具有高级技师资格人员;
10.对学科建设、学校管理、人才培养和教育事业发展发挥重大作用,获得市级教学、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的人员;或长期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能发挥学科带头示范和领军作用,并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对全区教育事业发展有重大影响和贡献的学科带头人、学科名师及教学管理者;
11.具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研发经验,在医疗技术、临床实践和疾病诊断防控等方面达到全区先进水平,特别是在诊断、治疗疑难病症方面专长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内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被业内所公认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40周岁以下青年人选可放宽至中级职称;
12.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学术造诣较高,在研究解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获得市级三等以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被同行公认在学术界有较大影响的副高以上职称人员;
13.在理论、新闻、写作、出版、文艺以及文化经营管理等工作中成绩卓著,对繁荣和促进文化艺术事业,特别是在传承保护和发扬我区传统文化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市级以上专业协会主办的展赛中获三等奖以上的文艺工作者、记者、编辑、主持人、出版、文物和博物馆学、传统文化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市级以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获得者;入选市级以上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人员;
14.在社会工作领域,以助人为宗旨,运用专业知识和方法,从事困难救助、矛盾调处、权益维护、群众文化、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等服务工作,或从事社会工作管理、教学和研究,做出突出贡献并受到市级以上奖励,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的人员;
15.在重点体育项目中,培养出多次(两次以上)获得市级以上重大体育比赛冠军的运动队或运动员,并对全区体育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做出显著成绩的教练员;
16.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物流等其他专业领域才能突出,业绩显著,为推动专业领域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并为市、区同行所公认的人员。
计算受奖项目时,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只计算最高级别、最高奖项一次。
三、选拔程序
(一)发布公告。发布评选公告,公布选拔条件、办法和程序。
(二)逐级推荐。
1.符合相关条件的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凤翔区第五届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申报表》,并向所在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核实申报材料,研究同意后报所在镇或区直业务主管部门。非公企业人选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社会组织人选向区民政局推荐。
3.各镇和区级各部门对本辖区或本系统拟推荐的人选进行初步筛选,提出推荐名单,经本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后,以单位党组(党委)正式文件上报区委组织部,上报时将推荐材料一并报送。
4.推荐人选也可以由三名以上同一专业领域专家联名推荐,并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逐级进行推荐。
(三)资格审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人选的材料审查核实,提交区管拔尖人才评审委员会联评,提出区管拔尖人才建议人选名单。
(四)征求意见。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建议人选名单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后,提出区管拔尖人才初步人选名单,向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五)会议研究。区委常委会会议审定,确定正式名单。
(六)社会公示。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正式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七)命名。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无实据的,由区委、区政府命名,颁发“凤翔区第五届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荣誉证书。
四、注意事项
(一)推荐人选需提供《凤翔区第五届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申报表》一式四份;有关奖励、荣誉证书复印件;主要著作、论文复印件;有关团体、专家推荐信件;人选为公职人员的,提供上一级领导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所出具的廉政鉴定意见;担任企业法人代表的需提供企业及本人近三年来的纳税情况、企业缴纳社保基金情况证明材料;其他能证明本人主要业绩的材料,所有材料需要提供电子版。
(二)申报时间: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7月30日。
(三)申报咨询电话:0917—7212190。
本公告由中共宝鸡市凤翔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凤翔区第五届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申报表》.doc
中共宝鸡市凤翔区委组织部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