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201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根据《凤翔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暂行办法》和凤字【2013】26号文件等相关规定,现就各单项工作考核结果报送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各单项工作考核分值按百分制打分,圆满完成任务的计满分,超额完成任务的按超额比率予以适当加分,完成率未达到80%的一律不计分。
2、各单项工作的考核结果,必须经相关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县级分管领导签字后,送县考核办。
3、报送格式按附表中的内容逐项填写,务必于元月5日前将各自的考核结果由专人送县考核办签字备案,并一律打印成A4。
附: 2013年单项工作考核结果报送表。点击下载.xls
凤翔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