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凤翔县委常委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实践活动党员代表监督小组名单及工作职责
公 示 公 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依靠群众开门搞教育”的要求,县委成立了县委常委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员代表监督小组。现将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公示如下。
组 长:
王新田 县科协主席(科技系统代表) 13008488648
副组长:
赵新强 柳林镇汉封社区主任,兼柳林镇党委副书记(镇干部代表) 13571717892
成 员:
赵军琪 县卫生局纪委书记(卫生系统代表) 13992776108
张志英 南指挥镇高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干部代表) 15091145175
陈清凤(女) 城关镇南环路社区党总支部书记(社区干部代表) 13992780329
张录会(女) 县妇联副主席(群团干部代表) 13892790307
李拴伍 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教育系统代表) 13892717977
刘宏田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经济系统代表) 15809175372
邓 键 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民警(政法系统代表) 18392793659
李勤发 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民政系统代表) 13571726498
王 旭 县文化广电局副局长(文化系统代表) 13991571588
雒存志 宝鸡永乐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县家乐电业党支部书记(民营企业代表)13991767380
工作职责:
1、参与县委常委会和县级领导班子教育实践及大讨论有关活动,重点对县委常委会开展教育实践及大讨论活动进行监督;
2、广泛征求和如实反映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对县委常委会班子及其成员在“四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及时向基层和群众传达县委常委会开展教育实践及大讨论活动的情况、取得的成效;
4对全县教育实践和大讨论活动进行监督,并对全县各单位开展教育实践和大讨论活动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0917—7211841
特此公告。
中共凤翔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