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关于认真做好县(区)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宝发[2016]5号)、市委组织部《关于从“三类人员”中择优选拔镇领导班子成员等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宝组通字[2016]42号)文件精神,经县委研究同意,结合我县实际,现就从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中公开选拔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选拔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突出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注重工作实绩,注重群众公论,采取竞争性选拔方式进行。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突出党委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切实把政治可靠、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基层干部推荐选拔到镇领导班子中来。
二、选拔名额
全县从“三类人员”中选拔镇领导班子成员共12名,其中选拔镇事业编制干部6名、优秀村干部2名、大学生村官4名。
三、选拔范围对象
镇在编在岗的优秀事业编制人员(含县直单位派驻镇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不含学校、医院)、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大学生村官。
四、选拔对象条件
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镇事业编制人员
(1)在镇工作满5年(截至2016年6月30日)且目前在岗。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大专以上学历;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二)优秀村干部
(1)现任村党组织书记;
(2) 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任期内个人或所在村获得县级以上表彰;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到48周岁;
(3)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特别优秀、实绩突出的可按初中以上掌握;
(4)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满一届(3年)以上(截至2016年6月30日);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三)优秀大学生村官
(1)在岗大学生村官,且须任满1个聘期(3年,截至2016年6月30日)、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考核优秀(聘期内至少有一个县级年度考核优秀);
(2)身体健康。
“三类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拔: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在党纪处分期限内或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其它情形的。
五、选拔程序
1、发布公告
向各镇下发通知,在凤翔电视台等媒体发布公告。(2016年6月3日至6月6日)
2、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6年6月7日至6月8日在县委组织部干部组报名。报名时提交《凤翔县从“三类人员”中选拔镇领导班子成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含电子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获奖证书、镇街编制本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4张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含电子版)。
(2)资格初审:由县委组织部干部组按规定进行资格初审。
(3)办理报名手续:资格初审通过后办理报名手续。
(4)资格审查: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5)领取准考证:2016年6月11日下午2时至6时在县委组织部干部组领取。
3、统一考试
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组成。
(1)笔试:2016年6月12日上午在县职教中心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对党和国家现行农业农村工作方针、政策的理解掌握情况和解决“三农”问题的实际能力等。笔试结束后,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根据笔试成绩按3: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分类确定面试人员,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2016年6月18日在县职教中心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气质与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邀请县“两代表一委员”全程参加、县纪委派员监督。面试结束后,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面试成绩及考察对象名单。
4、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会同纪检、人社等部门组织实施,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任期内个人或所在村获得中省市表彰的,依次加分1分、0.5分、0.3分,每个奖项只记一次,不累计加分。
考察过程中,要认真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对档案存在恶意涂改、造假等情形的,立即终止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期间,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察对象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任用资格,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任人选
考察结束后,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综合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等额提出任用建议,按有关程序报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六)公示
对县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的人选,按程序进行公示,同时一并进行廉政考试。
(七)任职
对公示无异议和廉政考试合格的人选,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办理任职手续。是村党组织书记的,原则上应继续兼任村党组织书记至任期届满。县委组织部在行政编制限额内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统一报市委组织部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
六、组织领导与纪律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从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择优选拔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在县委领导下进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选拔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县委副书记王继萍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李炳奇同志,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雒和忠同志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监察局局长、县人社局局长等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张居海同志兼任。选拔工作自方案印发之日起实施,6月底前结束。
2、加强纪律监督。县纪委对选拔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各级组织和参与选拔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换届和干部人事纪律,并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对违反纪律的,严格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追究责任。
3、积极推荐报名。从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大学生村官中公开选拔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是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基层干部队伍整体结构的重要举措。全县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选拔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开展宣传动员,让广大镇基层干部和村党组织书记、大学生村官了解选拔的范围、程序和要求,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积极参与,切实保证把基层优秀人员选配到镇领导班子。
4、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凤翔县从“三类人员”中选拔镇领导班子成员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doc
中共凤翔县委组织部
2016年6月1日